产品名称 附加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 平安人寿
投保年龄 无年龄限制
缴费方式 年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一年
产品特色 人性化设计,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责任简单,组合更灵活。保单利益:,重大疾病住院收入保障: 因疾病或意外,初次发生主合同所定义的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并住院治疗,按每次住院的实际天数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保险责任 第二条 保险责任 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主合同约定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并住院治疗的,等待期为三个月,续保或因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并住院治疗的,无等待期。对等待期内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前发生且延续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附加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主合同约定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并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照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天数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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