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征集各方意见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有一处修改引来广泛关注,那就是删除了“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这意味着上班族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所受损失只能依靠补偿标准较低的交强险或者民事赔偿,保障出现缺位。业界人士认为,这为意外险带来了发展的新空间,商业险应该尽快介入该领域,担当起这一保障角色。
此意见稿一出,立即在上班族中间引发了热议。上海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书荣告诉记者,一旦新规实施,上班族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后,涉及的赔偿只能通过两个渠道,一是交强险,二是通过民事赔偿。
不过,李律师也指出,交强险的补偿标准是比较低的。目前,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无责任的话限额更低一些,难以全面保障车祸受伤员工的权益。
至于民事索赔,李律师表示存在难度大,执行难等问题,因此也不能对受伤员工起到足够的保障作用。
业界专家认为,如果将来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不再被认定为工伤,商业险应该尽快介入该领域,担当起这一保障角色。
美亚保险负责健康意外险产品的潘韶辉认为,在上下班出车祸拟不算工伤,交强险、社会保险等保障又有限的情况下,购买相关商业医疗保险进行必要的补充就成了必需,比如可以购买住院补贴类商业健康保险或一定金额的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
华东师范大学蓝发钦教授表示,针对可能出现的新矛盾,特别是目前上班族出行大多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而公共交通又存在一定风险的情况,沪上保险公司应该早行动,推出相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应对“新工伤”问题。这些保险产品不仅可以提供意外身故、烧伤残疾等保障,同时还可以提供意外医药补偿保障,并且还可以提高“公共交通”损伤的医药补偿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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