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民生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发行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健康保险
产品特色:侧重住院保障
遭受意外事故,或自合同生效满90天后因疾病住院治疗,对其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对接社保医疗
区分情况核定医疗费用给付比例,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该比例为90%;若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该比例为70%,体现对参加社保基本医疗员工的优待
续保免观察期
如果该被保险人在上一保险单年度的合同生效日超过90天,则续保后可免观察期;如果该被保险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生效日不足九十天,则需要在续保年度内补齐上述天数
保险责任:遭受意外事故,或自合同生效满90天后因疾病住院治疗,对其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若被保险人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该比例为90%;若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该比例为70%)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保险单年度时,本公司承担住院治疗起始日所在保险单年度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三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若被保险人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赔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给付取得赔偿,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已获得各种赔偿后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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