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正文
中国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人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意外和大病小病,如何保证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呢?投保一份意外医疗险是十分明智的选择。以下是具体的产品介绍。

  发行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方式 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 附险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普通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 与主合同一致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无论1次或者多次遭受主合同所述意外伤害事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者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1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