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式 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 附险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住院费用保险
适用人群 18—64周岁,被保险人必须为当地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缴费方式 与主合同相同
保险期限 1年
产品特色 医保补充 全面保障
不设免赔 合理报销
一年为期 灵活自如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的,无论被保险人出险时是否为当地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本公司均以其每次住院实际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为基础,按照当地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办法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金额不超过保单计划书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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