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农民的医疗保障提高,得了大病也能治得起,不然我这条命真的捡不回来了。”说起这两年的治病经历,53岁的贾奎阁唏嘘不已。
贾奎阁是河北省唐海县曾二村农民,2010年11月,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撂倒了这位“顶梁柱”。脑梗加上心内膜炎,两个多月的住院治疗费就花了14万多元,不但把家底花了个精光,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债。“最后实在是没招了,只好放弃治疗,把病人拉回家来养着。”贾奎阁的老伴心酸地说。
就在这时,新农合管理站副站长胡振华来到贾奎阁家,了解到他们的难处。胡振华说:“这么重的病该治还是要治,医疗费用这块咱多想办法,新农合报销不了的,还有商业保险。”
近日,记者来到贾奎阁家,看到老贾的身体已经恢复得不错,能够下地走动了。贾奎阁的老伴拿着住院单算起了细账:“老贾前后住了两次医院,医疗费用一共花了近20万元。新农合报销的封顶线是5万元;剩下的医疗费用转到大病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又给报销了7.8万元;后来又从民政部门领了2.4万元的大病救助款。几笔加在一起,帮俺们解决了15万多元的费用负担,可不是个小数目啊。”
唐海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怀相介绍,唐海县总人口1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了12万。农民家庭中一旦有个重病患者,就会被大额医疗费用压得喘不过气来,甚至因病致贫、返贫。为妥善解决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问题,2009年起,唐海县在确保农民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的基础上,政府每年投入120多万元,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的保费,集体投保大病医疗商业保险。
“参合农民的医疗报销封顶线与大病保险配套计算,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5万元,今年又提高到了30万元。”王怀相说,新农合运行4年多来,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在各级财政补助120元、农民个人筹资2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增加160元,筹资标准达到300元,比国家规定的年人均240元的标准,高出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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