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有慢性病医疗本,现在又患上了尿毒症,需要增加一项血液透析。请问,我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可携带住院病历、透析记录、诊断证明书、
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填写申报表,然后由单位劳资人员统一申报。
2.我是牛头崖镇的村民,爱人由于宫外孕在牛头崖医院做了手术。请问,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报销。可在出院后携带全部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收据、药费清单、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合作医疗证第1页和第2页复印件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3楼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3.我是青龙满族自治县户口,参加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请问,可以申请哪几种慢性病?
答:青龙满族自治县申请慢性病包括:(1)脑血管疾病:脑梗塞、脑出血及蛛网膜下腔出血留下的智能障碍,肢体功能障碍(肌力Ⅲ级以下)。(2)心血管疾病:各种心脏病所导致的Ⅱ度以上心衰,冠心病中的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复杂性心律失常,慢性房颤,Ⅲ级以上室早。(3)高血压二期以上(有心、脑、肾靶器官之一损害的证据)。(4)糖尿病:依赖胰岛素治疗者。(5)肝病:肝硬化。(6)股骨头坏死。(7)系统性红斑狼疮。(8)牛皮癣(银屑病):进行期患者,且周身面积较大;单片或孤立者除外。(9)癌症、干细胞移植:门诊放疗、化疗。(10)肾病: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者;肾衰尿毒症需透析者。(11)精神类疾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向情感障碍、重度抑郁症):限在精神病专科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