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
于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治疗的,除住院日额保险金外,另按住院保险金日额乘以实际住进重症监护病房的日数额外给付。同一次住院期间,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以四十五日为限。
3、紧急医疗转送保险金
以救护车紧急医疗转送后于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按住院保险金日额的两倍给付。同一次住院期间,以给付一次为限。
4、住院前后门急诊补贴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期间的入院当日起算的前十五天内,及出院当日起算的后十五天内,因治疗同一疾病或伤害,或因此引起的并发症为直接目的于医院门诊部或急诊部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的,按住院保险金日额的百分之五十乘以实际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的日数给付(被保险人同一日的门诊或急诊次数为一次以上的,仍以一日计算)。同一次住院期间,住院前后门急诊补贴保险金的给付,最高以四日为限。
5、住院手术补贴保险金
在住院期间必须接受手术治疗且已施行手术的,按住院保险金日额的三倍给付。同一次住院接受两项以上的手术项目时,其住院手术补贴保险金的给付应分别计算。但于同一次手术中,于同一手术位置接受二项以上的手术项目时,仅按一项手术项目给付住院手术补贴保险金。
6、无理赔记录增值保险金
给付上述1至5项医疗保险金时,若无理赔记录期间超过三年的,另按本次应给付保险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无理赔记录增值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次理赔申请对应的入院日所在的保险单年度内,再次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仍给付无理赔记录增值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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