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他不同于社会保险只要有工作的都必须投保,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或员工配偶、子女投保一份人身和健康保障,可买多,可买少,可不买。但由于社会保险的保障具有局限性,只能为员工提供基本的社会平均保障水平。而员工在实际的工作、生活中,除了社会保险所能提供的保障外,还承担着许多其它风险,可能给员工或其家人带来沉重的负担。
企业员工一旦因疾病或意外入院治疗,不但要承受不菲的医疗费用开支,还要遭受收入的巨大损失,企业若能提供完善的住院医疗保险,则将在控制人力成本的同时为员工带来温馨的关怀,供其安然度过风险的威胁,建立企业与个人双赢的局面,是您建立企业员工福利保障制度的有效补充,因此君龙人寿提供的团体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正迎合了这种需求。
投保范围:
(1)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我们投保本合同。
(2)被保险人:团体所属成员中凡满16周岁以上、6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年龄在64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配偶或出生满28天以上、不满25周岁且未婚的子女或继子女,经我们同意并经记载于保险合同上,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参加合同。
保险期间:一年
保险责任:
住院日额保险金: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经医院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于医院住院治疗的,我们按住院日额乘以每次住院给付天数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每次住院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天。每一保单年度内,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前项所称“每次住院”是指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必须住院治疗的事故,如须住院治疗二次以上时,每次出院与再入院的间隔期间未超过30天者,视为同一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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