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了解到,为了更好地让在校学生(包括高校大学生)、幼儿园儿童、老年人、非在校少年儿童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就诊结算程序公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就诊管理享受人群为:呼和浩特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老年人、非在校少年儿童,其中意外伤害是指无责任方且排除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吸毒、自杀自残等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门急诊费用报销属于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的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报销,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住院费用为支付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普通疾病住院报销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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