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村张乡屯北村张女士:我们村参加“新农合”的人一直在许昌县缴费。5月1日,我在许昌县人民医院出院结账时,工作人员称“新农合”报销的起点金额由原来的400元增至7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下调为75%。请问,“新农合”报销政策是否真有变化?
市卫生局基妇科工作人员回复:从今年5月1日起,全省统一对“新农合”的报销起点金额进行调整,由过去的400元增至700元。报销比例由各县(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其中,长葛市、禹州市、襄城县、鄢陵县的“新农合”报销比例仍为80%,许昌县的“新农合”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下调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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