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年初交的50元参合费,成了我的救命钱。”镇巴县小洋镇白河村农民邹广清激动地说。邹广清患有股骨头坏死。今年2月他在镇巴县医院住院20天,花医疗费3.2万元,新农合为他报销了2.55万元。
像邹广清一样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农民还有很多。目前,该县参合人数达23.6万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98.75%,政策范围内新农合一级医院补助率90%,二级补助率80%,精神病人在定点机构住院费用及生活费由农村合作医疗和民政部门全额补助。
镇巴把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作为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构建和谐镇巴的一件大事来抓,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列入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首,精心组织,创新工作,2008年被省政府表彰为“新合疗先进县”。
为了确保实现农民看病“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才到县”,该县将符合条件的226家村级卫生所列入定点门诊,先后出台了镇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单病种临床服务规范》、《慢性病门诊审批标准》和《基本用药目录》等规范性文件;各定点医院成立合作医疗管理科,制定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统一制作公示了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和价格标准,严格执行“直通车报销”制度和慢性病、住院、门诊报销信息三级公示制度,简化农民报销手续,畅通参合农民知晓和参与监管合疗基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渠道。同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障参合患者权益。
据统计,自2006年新农合实施以来,该县累计为9.1万住院患者和79.6万门诊病人核销医疗费用1.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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