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由现行的36万元提高至46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4万元部分,职工医疗保险实际报销限额将达到50万元。这是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患重大疾病职工的经济负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文件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36万元提高到46万元。其中,具体救助比例分段确定为20万元以内救助比例为90%,20万元至46万元救助比例为80%。加上基本医疗保险4万元部分,职工医疗保险实际报销限额将达到50万元。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未变,根据医院级别,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平均报销比例88%,省内最高。
此外,对2003年规定的原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职工医保时,按照5%的比例缴费的人员也进行了待遇调整,原规定这部分人员退休后只享受在职人员的住院待遇,本次调整将其纳入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待遇范围,即患68种慢性病之一在门诊治疗可享受住院报销比例。
据了解,我市自1997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医保制度逐步完善,待遇不断提高。近年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逐步总结出总额预付与单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医疗费用结算模式,使基金使用效能得到有效提高,积攒了提高待遇的条件。
此前,我市报销限额40万元,已经位列省内第一,此次调整,进一步拉开了与周边城市报销限额的距离。我市确定的门诊慢性病范围也在全国名列前茅,省内第一。(来源: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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