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山日报报道“要不是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真不知道今后的日子怎么过了,真是感谢政府的医疗政策”。家住黄山区芙蓉社区的陈琳女士激动地说。陈琳在—家旅行社工作,去年下半年被发现身患脑动脉瘤,先后到合肥、上海进行手术,前后花去20多万元,由于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该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过住院报销、大病救助等政策待遇,为其解决了近11万元医疗费用,—定程度上减轻了大病给她家庭带来的负担。
近年来,黄山区高度关注民生问题,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放在解决民生问题的优先位置,加大机制创新力度,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2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低保、三无、重残等特困群体实现了应保尽保。
该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启动实施之日起,就不断提高政策待遇惠及百姓。—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目前该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5%,同时设定了最低35%的报销比例。二是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提高到成年11万元,未成年16万元。三是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四是减低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降低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60元,未成年人50元。五是扩大特殊病种范围,在原政策规定的8种特殊病种的基础上,将重症精神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纳入门诊特殊病种。
据统计,该区2007年9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920万元,累计支出1690万元,惠及5000余人次。平均住院费用3806元,平均补偿2321元,平均补偿比例为61%,大大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来源:黄山新闻网—黄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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