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铁岭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无论是转外就医、异地安置、异地急诊,只要办理好相关手续,皆可享受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的医保政策是允许参保人到外地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但是外地就医报销要办理好相关手续,参保患者需持我市医院开具的《辽宁省铁岭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复印件,在《转诊审批表》开具的三个工作日内到转入医疗机构就诊或办理入院手续,并加盖转入医院医保科公章。如果超出三个工作日仍未就诊或入院,《转诊审批表》将失效,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在外地产生的住院费,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回到我市后,再持《转诊审批表》、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住院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盖医院章)、住院病志复印件(盖医院红章或蓝章)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医保政策规定了三种异地就诊报销的情况,除了上述的异地转诊,还有异地安置就诊和异地突发疾病就诊。针对异地安置就诊的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申请人需在异地居住/工作一年以上,提供本人在当地的户籍证明或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另外配偶或子女是现役军人的,也可凭所在部队的证明材料办理。办理时,应提供单位证明(证明中应明确申请人在异地工作岗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及参保单位在外地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由单位外派至异地其他单位工作,除有所在单位证明外还应有实际工作地单位证明。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异地就医申请人,定点医疗请慎重选择,确定后一年之内不能变更。专科医院仅限精神类疾病/肿瘤患者选择填写。以铁岭市医保中心经办日期为准,一个月后异地待遇生效。异地就诊患者回我市报销时,提供异地就诊的备案手续及异地安置表复印件、住院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盖医院章)、住院病志复印件(盖医院红章或蓝章)即可。(来源:东北新闻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