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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4种门诊大病有了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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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省人社厅发布14种门诊大额疾病病种准入标准,这意味着,今后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等疾病的参保人员,只要符合相应标准,在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大额疾病费用可相应报销。

  昨日,省人社厅发布14种门诊大额疾病病种准入标准,这意味着,今后患有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等疾病的参保人员,只要符合相应标准,在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大额疾病费用可相应报销。

  这14种门诊大额疾病病种为: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活动性结核病、脑血管病后遗症致神经功能缺损、心肌梗死(塞)、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高血压III级高危及极高危、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血友病。

  此前,各地门诊大额疾病病种不统一,很多地方的病种数量较少,当地患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报销。对此,我省把门诊大额疾病病种增加或统一至14种,并组织临床医学等相关专家对病种准入条件进行论证,制定了上述门诊大额疾病病种的准入标准。例如,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的患者,必须全部符合下列3条: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其他肺部疾患和肺血管病变的病史;有右心功能不全的临床表现;有肺气肿、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辅助检查诊断依据。

  以后,参保患者在门诊治疗这些疾病,只要符合准入标准,也能视同住院,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报销。(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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