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医院也可“定额治疗”
长春市医保参保人员因10个单病种就医,可实行“定额治疗”;若在指定省部级三甲医疗机构治疗,以阑尾炎手术为例,参保职工只需承担1400元
目前,在省内三甲级医院做个阑尾炎手术最高花费达1.26万元,医保报销后,个人仍需承担高额的费用。不过从今天起,长春市医保参保人员就能实现少花钱治好病的愿望。包括阑尾炎、鼻息肉等10个单病种实行“定额治疗”,在省级医疗机构做阑尾炎手术,参保职工只需承担1400元;在区级医院,只需承担400元。
三项惠民政策已试行七个月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为降低医药费和个人自付体水平,长春市医保改变基金支付方式,充分发挥“第三方”的职能作用,按照医疗体制改革中国务院赋予医保机构的“议价谈判”职能,大力开展支付方式的改革与创新。
医保“定额治疗”的办法,是对参保人员因10种疾病就医的个人自付部分进行定额,超出个人自付部分的医药费由医疗机构承担。这10个病种分别是:阑尾炎、腹股沟斜疝、甲状腺肿、混合痔、子宫平滑肌瘤、白内障、前列腺增生、泌尿系统结石、扁桃体脓肿、鼻息肉。
通过前期调研,与医疗机构协商沟通,长春市人社局今年2月1日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试行了诊疗项目价格下调、低自付血液透析、单病种定额治疗三项惠民政策。迄今为止,受益参保人员已达95446人次,为患者节省了2905.03万元。其中单病种定额治疗2304人,与历年同期患者就诊情况比较,有1381人转到长春市医保确定的“定额治疗”医院就诊。
范围扩大到三甲医院
记者从长春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在10个病种的长春市医保患者中,上半年仍有3950人在省级医疗机构治疗。这部分患者大部分就诊时对自己的病情和用药治疗情况不是很了解,付出了高额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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