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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应适量和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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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家住东门某小区的张女士向本报反映,考虑到住院医疗费用的压力,她去年在A、B、C三家不同的保险公司买了三份住院医疗保险。上个月张女士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了半个月,共发生医疗费用9277.32元,其中本人支付现金2792.17元,其余6485.15元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支付。

  据介绍,住院医疗保险分为费用报销型和住院日额补贴(津贴)型两类。前者是针对被保险人的住院费用金额进行报销的。根据中国保监会颁布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因此,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客户如果有社会基本保险和商业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并且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已在社保中全部报销了,则在商业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中不能再报销;如果在社保中只报销了一部分,剩余部分可在商业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中报销;而住院日额医疗保险则不受此限,它是根据被保险人住院天数进行每日补贴的保险,可以多买多赔。

  记者观点

  经查阅多家保险公司医疗保险条款,记者发现在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条款中对保险金的申请一般都有明确约定,因此,大家在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看清保险条款,也可向业务员或保险公司问清楚是费用报销型还是补贴(津贴)型。如果已有费用型医疗保险,尽量不要再重复购买了,可以适当搭配一些补贴(津贴)型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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