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并非所有在门诊的费用都可报销,门诊统筹还设立了自付段。居民在定点门诊就医时,每年累计花费200元以内的自己承担;2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500元,超出最高限额以上部分,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亮点2报销比例上调10个百分点
修改后的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原规定的住院、门诊急诊抢救病种、特殊病种超过自付段的医疗费报销比例,由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医疗机构6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分别上调10个百分点。
大额补充保险的赔付比例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筹资标准也有所变化。参保居民可获得的大额补充医保赔付比例,由原来的60%调整为65%,参保居民可获得的赔付款将会增加。
石市居民医保从2007年启动,如果连续缴费,次年的住院报销比例就可每年增加1%。
为鼓励参保人员连续缴费,石市居民医保政策原来规定“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从缴费第6年开始,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住院报销比例增加0.5%,最高不超过10%。”修改后的政策,奖励幅度更大,“对连续参保缴费的,从第二年起,每增加一个缴费年度,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增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0%。”
亮点3住院分娩最高可报1000元
居民医保虽主要针对一老一小两类人群,但本市市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也可参保,这就意味着参保人群中有一部分育龄妇女。生育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也是此次居民医保政策改革的一项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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