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缴费基数1300元,原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5840元,现享受待遇为顺产6546元,难产为7396元,剖腹产为8193元,晚育另加1300元。
从10月1日起,远安县大幅调整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这是自1994年以来生育保险首次调整待遇支付标准,平均待遇提高34%。其支付范围、享受人群都较以前大幅扩大,将直接惠泽12834人。
据悉,本次调整包括生育津贴计算标准、医疗费定额标准、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问题、就医管理等五个方面。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的标准较前更细化,分别以顺产、难产、流产为不同的定额标准。在享受条件上,女职工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
女职工缴费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只能享受医疗费待遇。同时,明确提出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正常生育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1500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