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险:破障还需制度创新
医院花钱投保,遇到医患纠纷,依然难省心难省钱;保险公司忙乎一番,赚了吆喝不赚钱……曾被视为化解医患纠纷良方的医疗责任险,推出数年,为何陷入左右不讨好的境地?
医院花钱难买省心
2008年,我省启动医疗责任险。截至目前,全省3万多家医疗机构中,已有6484家参加了医疗责任险。
医院投保,一旦发生医患纠纷,由第三方即保险公司负责处理。理论上说,这能把医院解脱出来,患者利益同样可以得到保护。然而,说起医疗责任险,省内不少参保医院院长难掩失望。
“医疗责任险刚搞那阵,医院都积极响应,认为这能花钱买个省心。实践证明,这只是美好的幻想。”南京市第一医院有关负责人说,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根本不找保险公司,还是习惯找医院理论。医院只能先赔偿患者,再找保险公司“报销”。“2008年,咱们向南京人保投保60多万元,当年保险公司理赔60多万元,基本持平。因为赔付比例高,第二年保费涨到89.7万元。当年,医院赔付给患者136万元,保险公司只给‘报销’130万元。这还不包括为之牵扯的人力成本——找保险公司索赔,要提供各种材料,手续繁杂,赔付款到位很迟。”
“如果不搞行政推动,不把是否参保纳入对院长的考核,很多医院不会参加医疗责任险。”射阳县人民医院院长袁翠红说,盐城大小医院都参加医疗责任险,但投的多、赔的少。“前年,我们保费40多万元,县里人保公司仅理赔十几万元。只有法院判决医院向患者赔偿,它才肯赔80%。而我们每年处理20多起医患纠纷,患者愿打官司的仅一两成,多数要靠医患‘私了’,靠地方医调委调解,而这样走非法律途径达成的赔偿协议,保险公司不认。去年,我们不投保了,回到自己解决医患纠纷的老路,结果只花了20多万元。今年,保险公司坐不住了,答应把原先提的70万元保费降到40万元,而且承认经医调委调解达成的赔偿协议,给予一定的理赔。”她感慨,保险公司拿了钱,不肯参与处理医患纠纷,结果,跟患者打交道的还是医院,赔钱的还是医院,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很不划算。
“处理医患纠纷是个烫手山芋,保险公司主观上不想接,客观上没能力。毕竟,医疗行业有很高的技术门槛,认定责任、调解矛盾,保险公司没有相应的人才。”江苏盛泽医院院长孔祥清说。
保险公司直喊亏本
我省医疗责任险市场规模可观,但面对这个诱人的蛋糕,保险业界并未表现出强烈兴趣。他们也有满腹苦水。
“医疗责任险推出十年,全国没一家保险公司做这业务能赚钱。江苏全省处于亏损状态。”人保江苏分公司责任信用险部总经理助理秦翔辉说,全省有1202家医院在人保投保,去年,我们保费进账1亿元,赔付近1亿元。近几年,我们该险种平均赔付率逾100%,最高曾达190%,去年降到96%,也远高于70%的盈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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