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翔辉表示,赔付比例高,跟医患纠纷发生率及处理成本上升有关。2009年至去年,该公司每年受理医疗责任保险赔付案2700件左右,案均赔付金额从2万多元增至4万多元。
不少医院认为,保费逐年提高,却没法全拿回来,亏大了。而人保南京分公司相关人士说,南京医疗责任险赔付率是140%至180%,医院投保100万元,保险公司就亏40万元至80万元。南京有家专科医院去年投保26万元,纠纷不断,不到半年,保险公司就赔付15万元,下半年又出一起医疗事故,要求赔付18万元。“要不是迫于有关方面的压力,医疗责任险我们早就不做了。”
“医院不能因为交了保费,就把处理医患纠纷打包甩给保险公司。如果这样,医患矛盾将变成医保矛盾,保险公司哪吃得消?”秦翔辉认为,医院对医疗责任险认识不对,保险公司赔的不是患者,而是医院。他的同事杨露强调,对医患“私了”达成的赔偿,人保不作为理赔依据。
制度创新势在必行
今年2月,省卫生厅、保监局提出,医疗责任险要继续扩面。采访中,多位受访人士强调,医疗责任险扩面还得靠制度创新。
推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在美国,保险公司是处理医患纠纷的第三方。发生医疗事故,医患不接触,保患双方派出律师谈判,达成协议更好,谈不拢就打官司。而在国内,保险公司尚无能力扮演这个第三方,由司法部门主导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倒是初显第三方调解的作用。
南京鼓楼区医调委成立四年,受理辖区662起医患纠纷,调解成功556起,促成医院向患者赔偿3700万元。鼓楼医调委副主任张银生说,该区200多家医院发生的医患纠纷,由医调委处理的已占三分之一。作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医调委具有公信力,不仅能为相对弱势的患者争取利益,而且,可减少医患冲突对医院秩序的干扰。此外,调解达成的医患协议为保险公司理赔提供了依据。
多方参与,共担医患纠纷处理成本。杨露表示,要保险公司当第三方,必须提高保费标准,保险公司才能消化增加的成本。此外,应借鉴美国经验,让医生购买个人职业险。“保费盘子大了,赔付比例下来了,‘低保费、高保障’的状况扭转了,保险公司才能把医疗责任险做下去。”袁翠红则呼吁,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政府应补贴保费,“医患纠纷居高不下,很大程度跟政府投入不足,导致医疗资源短缺,医护人员负荷过重有关。我们医护人员短缺三四百人,现有人员差不多干了双倍的活,很多人忙得连去洗手间都匆匆忙忙,怎能苛求他们不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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