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二:
补充险形式包括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保险办法》,补充险形式包括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沿用原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框架,门诊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承接原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有关政策。
变化三:
采取递进式参保方式
《保险办法》采取递进式参保,用人单位或村(社区)必须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选择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条件许可的可选择同时参加住院和门诊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让用人单位或村(社区)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宜的补充医疗保险。”《保险办法》注释道。
另外,据介绍,补充医疗保险住院部分费率由原1%调整为2%,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费率提高部分主要用于住院补充保险的基金增加支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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