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慢性丙肝患者长效干扰素抗病毒治疗
长效干扰素门诊抗病毒治疗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5%,月最高支付3000元,超出统筹基金月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负担。
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只能享受一次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长效干扰素门诊抗病毒治疗,一次治疗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享受门诊长效干扰素抗病毒治疗待遇期间,住院使用干扰素,统筹基金不再支付。
9血管内支架植入术后门诊抗凝治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施血管内支架植入术后1年内,在门诊进行抗凝治疗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85%,年度最高支付2000元。其中,享受待遇期限不足1年的,按月计算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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