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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没交钱失效 恢复需要先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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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医疗保险给了我们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但保障范围有限,而商业医疗保险则是对自付部分的重要补充。专家提醒,投保个人住院医疗保险需注意有效期。

  福州叶先生最近住院半个月,之后拿着十年前买的保险,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不能理赔。原来他的住院医疗附加险,已在2003年由客户申请退保,不能理赔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如果要恢复这份保险,还需要先到医院体检。记者获悉,按照各家保险公司的规定,超过一定年龄投保人寿保险要体检,因此市民投保后最好别轻易解除合同。

  据叶先生介绍,2002年他和爱人都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同时附加了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从保险交费记录来看,投保后第一年,叶先生夫妇的住院医疗保险交了一年保险费。2003年办理退保手续之后再也没有交费了,保险责任也因退保而自动终止。

  承保保险公司新华人寿方面表示,叶先生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退保,就终止保险责任,因此不能理赔。

  对此,福州一家事务所的卓律师说,保险公司没有过错。虽然附加险已经失去效力,但是叶先生之后还可以申请新增附加险。只是申请新增附加险时,如果年龄超过了保险公司规定的50岁年限,而且消费者的健康情况不符合投保规则,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会作出体检要求,再根据体检结果和这几年的病历,确定能不能承保。

  2002年投保时,叶先生夫妇都不到40岁,由于未超过50岁,不必体检;而如今,叶先生51岁,已经超过必须体检的年限。

  记者了解到,超过一定年龄投保要体检,年龄界限普遍在四五十周岁。此举是为了防范带病投保。

  名词解释

  住院医疗保险,是指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后,住院治疗花的费用,可以按约定范围内的保险责任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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