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社保局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此前施行公费医疗制度的用人单位,在近年内都将逐步改革为基本医疗保险。因此,程女士单位的公医改成医保,就是按照统一部署进行的。
基本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一样,也是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按规定,保险费是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医疗账户,单位缴费大部分进入统筹基金,剩余部分也进入个人医疗账户(根据职工年龄,比例有所不同)。
而广州市的“住院保险”,则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保险种类,它着重解决参保人员患大、重病的医疗保障问题。按规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人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所缴纳保险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住院保险主要的适用对象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等。
同时,根据广州市的规定,对于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除外)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整体参加“住院保险”。程女士所在的单位就是选择了后者。
“住院保险”普通门诊费用不报销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把“住院保险”看作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缩减版”。两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门诊费用分担上,住院保险参保人员的普通(急)门诊医疗费用全部需要由个人自行解决,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则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予以报销。至于住院费用、特定门诊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等待遇,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
【商业医疗保险可作补充】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虽然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保险在住院、重大疾病方面的保障也高达近30万元,但实际上,参保人员还是需要自己负担不少门诊费用、目录外医疗费用以及自付费用,这些自费项目基本上占到了实际医疗费用的40%左右。
保险专家建议,这40%的医疗费用差额,可以通过个人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或单位投保团体医疗保险来弥补。
【个人医疗保险】
我们日常的医疗费用,主要支出项目是普通门(急)诊费用、基本住院费用、重大疾病(或手术)费用等三部分。所以,制订医疗保险计划时,也是重点考虑这几方面的保障。
推荐组合:基本医保+终身医疗险+重大疾病险+意外医疗险
终身医疗险更保晚年健康
我们一生中的医疗费用支出有一个明显的曲线,大部分的疾病在生命最后十年发生,即80%的医疗费是使用在60岁之后的。所以,增加一份终身医疗险,既可以补充社保上述的不足之处,又可以更好地照顾到60岁以后的健康支出。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