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赵女士的宝宝今年2月份出生,现已报入本市户籍。因患新生儿疾病,孩子出生后在儿童医院住院治疗了一周,听说可以参加居保并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想了解如何参保及如何办理零星报销?
答:根据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保”)规定,新生儿可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办理居保参保登记手续,并且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居保待遇。新生儿参加居保后,在建立账户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采用零星报销方式支付。
赵女士可以携带孩子的户口簿、代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至至领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年度缴纳80元的参保费用。办妥孩子的参保手续后,赵女士可以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孩子的户口薄、有效的参加居保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明细账单、相关病史资料、代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至户籍所属区(县)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保支付50%。个人自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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