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将加快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立法步伐,制定《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各地要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办法。确保到2012年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15万人。
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且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全面落实参保居民产前检查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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