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住院花费了这么多钱,当初选择的
住院保险金给付比例也是100%,为何A保险公司只赔给我400多元钱?是不是他们算错了?”
家住上海的夏女士最近拿着自己的一份《理赔通知书》和相关理赔材料来到了本刊编辑部,因为她对其中的理赔金数额产生了很大的疑问,希望记者能帮忙算一算。
数万元住院费只赔几百元?
记者仔细查阅了夏女士的住院医药费发票、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理赔给付记录等,才发现,原来夏女士这次感觉“吃亏”,错并不在保险公司计算错误,最主要的还是她自己“多”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夏女士曾于2006年7月和2006年9月初分别在A保险公司和B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型保险,有效期均为一年。
今年5月9日,夏女士因为急性肝炎住进了医院,一直到6月6日才出院,期间共花费了38000多元医药费用,其中自费25252元,个人自负(现金支付)2372.63元,个人账户支付920.67元,统筹支付9924.09元,附加支付0元(这些项目明细我们通常可以在发票的下半部分找到)。
出院后,夏女士首先去了B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共获得2837.29元保险金补偿。随后,夏女士又将原始发票等凭证交给了A保险公司申请理赔。A保险公司给出了456.01元的理赔结果。但这样一个数据,让夏女士有些失望。毕竟,在这次住院过程中,家里已经付出了不少的花费,本以为有了
医疗险可以获得部分补偿,但这样一个比例的理赔结果,让她觉得有些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