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县里给我们买了保险,家里的生活就过不下去了。”近日,于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当场拿到100442.83元的报销单后,梓山镇村民段绍平舒了一口气,黝黑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在《2016年新农合商业补充
医疗保险赔付到账清单》上,段绍平医疗总费用106371.34元;新农合补偿金额60827.08元,大病保险补偿金额15665.5元,商业保险补偿金23950.25元。算下来,他的报销比例达94%。而他的妻子张艳美,同样是生病,在县人民医院动手术,却因发生在去年,没有上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了44%。
导致夫妻俩报销比例差别的,正是2016年该县为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的新农合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县卫计委主任潘毅介绍,农村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多种多样,但排在首位的仍是因病致贫,“疾病是贫困群众脱贫的‘拦路虎’。”
据悉,今年年初,段绍平突然晕倒,并很快休克。诊断后医生发现段绍平的血糖含量是正常人的5倍多,并诱发多种并发症。在连续抢救四天四夜后,段绍平的病情才稳定下来。抢救费用头几天每天都要花掉1.8万余元。不久,段绍平被接回家中休养,看到村干部送来的《于都县2016年精准扶贫政策简明读本》才知道,今年县里为他们购买了每人每年90元的大病补充保险。简明读本的政策显示,2016年起,每年由政府出资为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于是,段绍平带着妻子,拿着资料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报销。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于都县共有31名贫困人员享受了新农合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医药费报销水平在90%以上。接下来,将把商业补充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县所有60岁以上的人群,预计县财政每年将多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