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固始籍在郑州打工的农民工,在老家固始县老家参加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2014年,本人眼睛突然出现模糊状况,后经郑州第二人民医院眼科专家检查,眼睛里患的“翼状驽肉”需要动手术,当时考虑到郑州二院离本人住的地方相距只有几百米,医师告知:手术后,可以不住院,在家休息一个星期和半个月即可。
可是打电话到县新农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合办”),农合办工作人员电话中告诉:按照我们县规定,要么回老家治疗,在外地必须住院才能报销,不住院一律不报销……
让人想不明白的是,不住院即可以为政府减轻负担和一笔不必要的费用,还可以省去陪护人员费用,为什么非要选择住院才报销?由于没有选择住院,2000多元医疗费,只有选择放弃和自掏钱,2000块钱对有钱人无所谓,对我们农民工来说不是小数目。
3月9日,为了给我们这些外出农民工讨个公道,笔者以《“建言两会”关心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为题,通过“人民网地方政府领导留言板”,把这一问题反映河南省委郭庚茂书记。3月10日,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交办到固始县委书记曲尚英。
3月14日下午,笔者接到一位自称固始县卫生局办公室一位姓韩的负责人电话(0376-4990718),电话中,这位韩姓负责人告诉笔者:你通过“人民网”向省委郭书记反映的问题,已转到县里卫生局了,我现在就你反映的问题给予回复,关于你反映新农合不住院不给予报销,我们是根据中央、省政府、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笔者问根据中央、省政府、县政府X年X月X号文件?这位韩姓工作人员不耐烦的回答说:如果你对我的回复不满意,你可继续向上级政府领导投诉反映,不给报就是不给报。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3月20日,笔者为了弄清事实真相,笔者再次致电固始县农合办(电话:0376-4995011),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没等笔者把话说完,就一句:“不住院,不能报。”便挂断了电话。
随后,笔者致电给固始县新农合监督办(电话:0376-4665063),工作人员电话里听完笔者介绍后,告诉笔者:这种情况不是我们一个县存在,其他地方也存在这种情况,不是针对某个人的,而是从全面考虑的。
固始县是个170多万人口号称“中原第一人口大县”和“国家级贫县”,由于哪里没有矿产和工业欠发达,全县农民经济主要收入靠外出务工(经商),全县每年劳务输出高达50万人左右,也具有“河南劳务输出第一大县”之美称。
不用笔者解释大家也知道,外出打工既然夫妻两人同在一座城市打工,也不可能在同一单位(包括建筑工地),尤其是我们这些农民工,生病不要说给你报一分钱费用(工伤例外),老板批个病假不罚款就已经很讲人情了,平时伤风感冒和头痛发烧,从来不敢进医院,只有选择花几块、十几块、百十块钱,找个街头小诊所。这些钱找谁报?
笔者从网上搜索“固始县新农合”几个字,发现早在2008年,新华社记者林嵬、陆欢,《东方今报》等全国媒体先后以《固始新农合资金流失调查》为题,曝光固始县新农合资金流失问题。固始县农合办每年要从我们这些外出务工农民工身上“节省”多少钱?这些钱又花在什么人身上去了。
是中央和省政府真的有这个文件规定,还是固始县卫生局故意刁难外出农民工?笔者作为农民工一分子,坚决为农民工讨回公道。(吴贤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