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社会保险的医保部门规定都不一样的,有的是住院费用完全有患者垫付,出院后应该有社会保险机构报销的再进行报销。还有一些地方是在住院的费用中,一部分是患者自己承担的就由患者交,应当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的部分患者不用管,由社会保险机构与医院结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②出院小结、③住院费用收据、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⑥出院证、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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