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
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这一制度旨在为困难群众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降低困难群众疾病经济负担,缓解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的现象,探索保险助力健康扶贫的新路径。
大病补充保险覆盖700多万困难群众
焦作市中站区东王封村村民靳克喜在2016年年初因肺气肿住院治疗,总费用花了36664元,在新农合报销15982元,大病保险报销772元之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又进一步报销了10227元,占比28%。靳克喜的女儿靳丽霞说:“家里生活困难,以前有病就先挺一挺,尽量不去医院。这次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比一年的低保补助还要多。”
今后,河南省将有更多困难群众,可以与靳克喜享受到同样的大病补充保险保障。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实施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并于4月1日启动这一工作。根据河南省扶贫、民政部门统计,全省有734万人符合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条件,可从这一制度中受益。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世伟介绍,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度人均筹资标准为60元,由各级财政按照比例承担。
在焦作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办公室,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张磊告诉记者,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可实行直接结算,如果在暂不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带着住院报销费用结算票据等材料到承办地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我们会把这些信息录入到大病补充保险信息系统,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报销完毕,把报销款项支付给困难群众。”
中国
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占民说:“
人保健康河南分公司作为唯一承保商,将为全省700多万困难群众提供大病补充保险保障。这项制度将大幅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的问题。”
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实际上,早在2014年,河南省就探索完善全民
医保体系,在焦作市启动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试点,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