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市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
医保卡有了新用途:除了门诊看病,或在定点药店买药(非处方药物)、医疗器械、体温计和血压仪等辅助检查设备外,参保人可自愿使用
医保卡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
已有两款产品可购买
2017年1月1日,上海的王女士通过太平洋寿险“神行
太保”移动终端投保的上海医保卡项目专属产品正式生效。经与中保信平台确认,这是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签出的上海首单“医保卡余额购买商业
健康险”。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已为“医保卡余额购买商业健康险”开发了“住院自费
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
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产品。
“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对被保险人经初次确诊合同所列的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45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该产品提供10万元和20万元两档保额供选择,投保年龄在16~65周岁,55周岁起连续投保可续保至75周岁。
“住院自费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产品可对被保险人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普通病房或质子、重离子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自费医疗费用支出,按照50%的比例进行赔付。该产品保额为10万元,投保年龄在16~65周岁,55周岁起连续投保可续保至终身。累计赔付金额达到20万元的不再具有续保资格。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一年可购买两款产品各一份。
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考虑到中保信和医保局相关系统对接的时间进度,上海分公司拟从1月中下旬开始大面积销售(上述产品)。”
首批具有承办资格的5家保险公司分别为:
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
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
人保健康上海分公司、平安养老上海分公司。
上海医保基金结余达千亿元
我国职工医保采取“统账结合”模式,即由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组成,保费由职工工作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大约为职工工资水平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