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晚报》报道,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难题”正逼近申城家庭。以普陀区为例开展的《上海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及养老问题研究》显示,已婚“独一代”与父母共同居住比例不到30%,降低了婚后独生子女照顾父母的可能性。
调查中,43.4%的“独一代”对赡养父母表示“很重视,但工作忙无法亲自照顾”。“有时间的,没钱赡养。有钱的,没时间照顾。”市人大代表、上海亲和源医院院长尚云如此总结当下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现状。
专家指出,“421”家庭结构下,“独一代”父母单纯依靠子女养老已不现实。从家庭养老过渡到社会养老,建议试点探索老年
护理保险制度。
【调查】
退休“年轻”老人居多
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正逐渐成为上海老龄化社会的主体。据预测,2013年新进入老年阶段的人口中80%以上为独生子女父母。
日前,由普陀区人口计生委、市人发中心联合调研,以普陀区为例开展的《上海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及养老问题研究》显示,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占目前独生子女父母总量的比例超过三成,其中退休的“年轻”老人居多。
由于受退休年龄限制,在被调查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34.5%,而退休人员的比例高达78.8%。这也意味着在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中,过着老年生活的人要远远多于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子女补贴仅占2.5%
在经济收入来源方面,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老年家庭收入呈多元化趋势,除了退休金和子女赡养等传统收入途径,再工作收入、房产出租、股票、有价证券等成为家庭收入的新来源、新渠道。尽管如此,退休金仍然是主要收入来源,比例达到60%~70%。
而在子女已婚的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中,成年子女对父母进行补贴的比例仅占到2.5%,是多种收入来源中比例较低的一项。
【困境】
“独一代”子女照顾父母少
调查发现,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依靠子女养老的基础薄弱,主要集中在六大原因
子女少,子女用于照顾父母的时间和精力更少;
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同住的人中有45.4%是未成年子女,13.8%是上一辈,16.8%是孙辈,而已婚子女与父母的同住率仅为27.6%。同住比例低,直接降低了婚后独生子女照顾父母的可能性;
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晚婚晚育率高,很多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在已经年老时而子女还未成家立业,子女在客观上还不足以担负起赡养老人甚至赡养多个老人的重担;
由于只有一个子女,父母更重视子女的感受,理解子女处境,这使独生子女父母从主观上降低了自身对子女照顾的期望;
第一代独生子女“双独”婚姻比例高,“双独”婚姻比例达73.6%。子女赡养老人的困难增大;
44.7%的调查家庭需要照顾上一辈或孙辈。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得到子女照顾较少,但承担照顾上一辈和孙辈的压力较大。
无论是经济来源、生活照料,还是亲子交往、精神慰藉,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能从唯一的子女身上得到的养老照顾十分有限。
专家指出,第一代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家庭问题由于普遍存在而演变为社会问题,成为上海老龄化社会中的突出问题之一。而另一方面,整体上社会养老模式还不够成熟,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首当其冲成为“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型过渡的典型,面临和承受着双重压力和矛盾。
上海老龄化程度正在逐步加深,但目前社会上还没有形成关心关注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普遍共识,加上社会养老资源有限,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处于“半真空”状态。
由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是“多子女时代向独生子女时代”、“养老家庭化向养老社会化”转变过渡的典型,其本身还在进行社会养老的调适,思想和心态准备还不够充分,矛盾心理突出。在被调查的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中,29%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表示希望能够依靠子女养老,22%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表示“多子女”的家庭养老是理想的养老状态。
空巢期提前易致精神空巢
随着本市第一代独生子女低龄出国留学、就职、异地求学工作现象增多,不少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早在四五十岁就开始经历“家庭空巢”,传统的“因子女成家立业而空巢”变为“因子女异地求学就职而空巢”。
按照平均预期寿命70岁计算,中年空巢期长达25年之久,加上老年空巢期,独生子女父母一生要经历的空巢期将会更长,这使得独生子女父母在无子女亲密陪伴的情况下更容易产生心理和精神问题,形式空巢转变为精神空巢。
调查发现,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空巢率达62.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子女“离巢”早、本身年龄较轻,很多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对精神层面的需求增多,但目前社会普遍关注不够。
【建议】
能否试点“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对于今天尚属于“年轻老人”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明天这些困境如何破解?
市老年学学会秘书长孙鹏镖认为,照料老人将从家庭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由此需要提早进行制度设计,加大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的托底功能,在应对老人护理难题上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机制。
孙鹏镖说,针对2013年后上海将有大批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独生子女的父母未来面临的关键问题将是晚年生活的长期照料和护理的现实问题。为有效应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期待相关部门探讨、修改、出台相关政策,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设立护理保险的可行性研究,及时出台更切实、更有针对性、更具前瞻性的配套政策。
市人大代表、上海亲和源医院院长尚云今年“两会”期间也提交了一份名为《探索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书面意见。尚云说,在国外,美国、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建立了法定的保险制度。以日本为例,日本政府把老年护理作为社会责任,规定个人从40岁起必须参加老年护理保险(老龄金),保费为每年5.5万至1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3900元-7000元)。等到65岁退休后,本人只要负担10%的费用,就可以享受护理服务,其余90%分别由保险金和国家、地方政府负担。
“上海与日本的老龄化近似,完全可以试点探索。”尚云认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首先需要政府转变观念。”
【政府回应】
建立三级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日前,市人保局、市卫生局等部门答复了该份书面意见,列为“计划解决”。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落脚点在于探索建立护理保障制度。市卫生局在答复中表示,应对上海老龄化的趋势,建立多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三级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与护理保险制度不同,建立护理保障制度,即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对医疗服务的不同需求,结合当前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居家护理(家庭病床)和机构护理实情,构建居家、机构养老老年护理老年医疗的三级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市卫生局表示将确定老年护理机构的出入院标准,建立不同机构间比较通畅的转诊通道,采取相应的
医保支付政策,增强对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医疗服务支持力度。
针对代表提出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市卫生局表示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具体而言,对老年人护理需要进行评估分级,按照不同分级,由政府、保险金和个人承担不同等级的护理费用。一是专科性老年医院或者综合性医疗机构承担老年疾病的诊治、康复,应与老年护理院形成技术支持和双向转诊的合作关系。二是在目前老年护理院总床位尚不能完全满足老年护理病人的需求时,为更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医保调控政策。三是对符合入住护理院标准而选择居家护理或入住养老院的老人给予同样的医保支持,以切实做到鼓励居家和机构养老,尽可能使绝大多数老年护理病人回归到家庭和社会养老体系中。四是逐步增强养老机构自身医疗服务能力,在养老机构准入和管理中逐步提高对其医疗服务能力的要求,鼓励其内设医疗机构或者与就近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对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提供上门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