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28日在京召开的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获悉,未来几年,我国将更加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制度。
此外,将进一步健全康复、托养、无障碍等在内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抓紧制订《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更加重视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优先帮扶。
据统计,2008年~2012年,我国共有1219.2万名残疾人通过重点康复工程得到不同程度康复,1363.6万名残疾人得到社区康复服务;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有1070.5万名城乡贫困残疾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国城镇实际在业残疾人数达445万,1770多万名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通过扶贫开发,487.5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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