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健康医疗保险、主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障期限:至被保险人70周岁
主附险 主险
是否银保产品 是
缴费期限 趸交
保险责任
护理保险金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外其他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按账户价值的110%给付护理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天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被保险人身故,按身故日账户价值的11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本公司将按身故日账户价值的11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地铁、轮船、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本公司除付上述以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身故日主险合同的账户价值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身故日主险统合的账户价值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则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为500万元)。合同效力终止老年关爱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按当时的账户价值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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