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估计到2005年,中国将有4亿60岁以上人口,约占人口比重的26.53%。老人的平均寿命在增长,相应地,老人需要卧床护理的周期也延长了。由于现在子女长大成人后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实行老人家庭护理的困难程度也越来越大。
长期护理保险目前在我国几乎仍然是空白,只作为其他人身险的附加险出现,并对被保险人的年龄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是因为以前有两个重要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其一,由于老年人的发病率较高,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费率较高;其二,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国内保险公司缺少相应的数据和核保、精算技术。但现在,这两个阻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问题已经不算是困难了。现在出现的情况是许多老年人希望参加保险但却没有他们可以购买的险种。
根据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可以分地区、分行业、分人群采取不同长期护理保险模式:譬如在东部较发达地区和高收入人群中,可采用商业性保险模式。因为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较高,要求投保人有足够的可支水平的行业、人群中采用个人、企业、政府共同承担的“三位一体”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在西部地区和低收入行业及人群中,采用政府全部负担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考虑到我国国力有限,为节约费用,这部分人的长期护理问题可首先考虑建立老年互助之家,由政府出少量费用,由相对低龄的健康老人向高龄老人提供服务,还可建立免费性质的“成人日托中心”,其护理应是最基本的护理,目的是使这些人不至于因病致贫和因病更贫。从长期来看!随着国力的增强!我国应建立覆盖全民的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更好地解决老年人老有所养!
老有所医的问题为此,待条件成熟时,应建立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保费的机制,政府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减免,国家应承担起低收入人口的全部长期护理费用。
同时在护理机构的设置上,城市可以社区为依托,强化家庭护理服务,发展医院与社区的联合服务,建立不同服务层次的护理服务机构;农村可以乡、村卫生所为基础,建立老人之家,这样既可以提供迅速方便的护理服务,又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解决就业矛盾。同时,应完善康复医疗服务,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的长期护理中心,提高老年人和慢性病人的护理质量。使老年人群享受无忧无虑的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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