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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解失能老人床头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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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照料需求和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之后的护理需求,也在同步迅速增长。所以,投保一份护理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记者采访获悉,此次试点将面向海淀区18岁以上的所有户籍人口,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的运营模式,个人每月缴费不低于100元,连续缴纳至少10年,政府对不同年龄段的保费补贴比例也不相同,当投保人年满60岁,一旦发生被保险责任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要求给予所需要的服务支持。此外,对于已经年满60岁且已经出现失能情况的老人,可边缴费边享受服务,保险公司依据投保情况,每月最高为失能老人提供2500元的上门护理服务,政府将承担最高50%的费用。
 
  全面铺开尚需时日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目的在于当老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由社会提供给老人以广泛的照料服务,从日常生活的帮助到专业的护理服务,比如日托、健康、康复照料、临终关怀等,都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持的范畴。”有专家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核心是护理服务,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服务体系并不健全,尤其是中小城市。因此,首要的任务就是先把服务体系建立起来,而这与地方的财政有很大关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很难在短期内覆盖全国。长期护理险虽已破冰,但在我国全面铺开尚需时日。
 
  据记者了解,目前广东、陕西等地区均已纷纷研究适合当地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全面呼吁统筹各项资金、财政补助以及社会捐赠,与医疗保险的相互衔接,尽快设立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比如具有医疗资质的老年护理机构、老年服务机构、残疾人托老机构等,提供长期的医疗护理服务。
 
  事实上,长期护理险的服务供给体系主体大都是民营机构,但就目前来看,民营机构很少能享受有关养老护理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失能等级的鉴定、服务遴选、护理人员培训、质量监管等环节都存在缺位问题。
 
  长年关注长期护理险且将其纳入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就曾建议,虽然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障碍,但也阻挡不了发展的大趋势,长期护理这件事最终仍是要做的。应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障体系,以税收优惠撬动和刺激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具体方案可参照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老年护理保险缴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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