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青岛市卫计委发布消息称,我市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融合发展、全面覆盖”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形成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养医签约、两院一体、居家巡诊”六种医养结合类型,初步实现了医、养、康、护有效衔接的服务新格局。
我市民政部门牵头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了80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对80-89周岁低保老人每月发放120元,对90-99周岁低保老人每月发放220元,所有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
为本市户籍60岁以上“三无”、低保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对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区市政府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每年给予1-7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