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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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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老年空巢家庭将进一步增多。“四二一”家庭模式的普遍化使得中年人要承担照顾老年父母和幼年儿女的双重责任,压力巨大。从现实情况看,老年人照料和护理必须也只能通过社会化方式来解决。
   “家有一个失能失智老人,压垮一家人”,这句俗语,形象地反映了失能老人的照料问题给家庭带来的巨大压力。针对这一情况,市人大代表傅浩呼吁,尽快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老年人口已达1648万,占户籍人口的21.36%。随着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年人面临着失能风险带来的长期护理需求与社会保障力度不足的问题变得日益严峻。省“十三五”人社规划提出了“探索建立个人、政府等多方分担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从国内外探索和实践经验来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傅浩说,它不仅能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保障其安度幸福晚年生活,还能使年轻人全身心投入工作,并拉动护理产业发展和相关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据有关部门统计,部分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甚至达到70%。
 
  “有研究结果显示,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费用较高,对许多家庭造成了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傅浩分析说,失能老人日常照料费用比同年龄能自理的老人要高出两倍以上。如果再加上老人疾病医疗的费用,总费用负担将非常高昂,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
 
  此外,随着医疗保险的日益健全,在医院长期住院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床位费和医疗护理费用,导致越来越多的失能老人将医院当成了护理场所,“占床住院”等社会性住院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加大了医疗费用的开支,也使有限的医疗资源更加紧张。
 
  为此,傅浩建议,由人社部门牵头,尽快会同财政、民政、卫计、老龄委等部门,借鉴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展开研究符合我市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尽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独立于医疗保险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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