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吉林省人社厅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等三个试点城市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吉林省从2017年起进一步推进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政策制度体系。2018年试点将覆盖全省80%的统筹地区,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实现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符合吉林省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政策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和护理人员为参保人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具体支付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标准,各统筹地区可根据统筹基金收支情况,合理设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
据吉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以来,省人社厅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作为民生工作重要内容,长春市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去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吉林市、松原市。吉林省被国家人社部确定为试点重点联系省份(全国仅山东、吉林两省),长春市被列为国家试点城市,吉林省及长春市的经验先后多次在国家人社部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介绍经验。吉林省拍摄的全国第一个以长期护理保险为主题的微电影《暖阳》,被国家人社部推荐各省宣传公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