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过近一年的准备,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失能人员评定标准和办法、服务项目和标准、经办管理办法等主体文件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已完成,经办规程和认定流程设计,以及信息系统调试等工作接近尾声,试点工作将于今年7月1日全面推开。
试点背景:成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99.5万人
根据对成都市的调查,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99.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5个百分点,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初步估计,全市60岁以上老人中有近8万长期重度失能人员急需长期照护服务。据抽样调查,成都市每名失能老人根据失能程度不同,每月照护费用支出大约为1500—4000元不等,对普通家庭而言,不仅这笔支出是不小的经济负担,少子家庭子女还将在照护老人和工作之间面临两难抉择。因此,急需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帮助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及其家庭解决经济精神双重负担和生活困难后顾之忧。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在开启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新征程之际,成都作为人社部确定的国家首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城市,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民生决策部署,为顶层设计探路,为民生福祉先行的使命担当,也是贯彻市委共享发展理念,建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让大爱阳光照亮每个角落,让党的关怀温暖每个家庭的应有之义。
试点步骤:先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再扩大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是保障全市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提供基本保障的一项全新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内容为基本生活照料服务,有别于提供诊疗服务和医疗护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方式主要为服务提供,有别于其他社会保险或救助政策简单的现金给付。将于今年7月1日在成都全面推开。
按照逐步推进的原则,试点期间先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按照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通过个人和单位缴费,财政补助,以及社会捐助等方式筹资。试点期间,通过划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财政补助等方式筹资,单位和个人不再另行缴费。届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每月按比例从个人账户划转(今年划转额度为5—15元不等,不到个人账户划入额的十分之一),就能享有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