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都是医疗险,两家保险公司的赔款却相差数千元。近日,遭遇此事的刘先生向本报咨询。
刘先生分别在甲、乙两家保险公司购有医疗险,上月因病住院花费5583.7元。甲公司为此理赔5543元,而本应赔款4000多元的乙公司称,由于甲公司已赔付,只能给刘先生赔1500多元。刘先生颇为不满,“我花钱买了两份保险,就应该得到两份赔付。”“按照《保险法》中的损失填补原则,我们只能赔这么多。”
乙公司的一位李姓理赔主管解释,刘先生的医疗险由津贴型和费用型组成。津贴型医疗险,是以就医天数给付津贴,可在多家公司投保、重复理赔;费用型则是根据医疗费用总额赔付,无论购买多少份保险,投保人获得的赔付总额不能超过真实付出的医疗费用。
保险专家提醒市民,购买住院医疗险时,务必先问清保险类型,否则,可能多花冤枉钱。
一般而言,如果投保人已有费用型医疗险,或单位医疗福利较全面,不妨选择津贴型医疗险;如果医疗福利保障不够全面,则最好买费用型住院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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