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住院津贴保险金:
因疾病住院的第四天起,按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x(实际入院天数—3天)
因意外住院,从入院第1天起,按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因疾病入住重症监护室的第四天起,在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额外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x(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天数—3天)
因意外入住重症监护室,从入住第一天起,按每日住院津贴金额给付额外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案例设计
今年30周岁的王小姐是一家外企的行政人员,为了弥补在住院期间所蒙受的收入损失,王姐在所购主险的基础上附加了每日100元的附加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年交保费277元
相当于月支出9.3元。在保险期间,王小姐享有以下保障:
若王小姐因疾病住院,从第四天起,王小姐可获得每日100元的住院津贴保险金,且累计付长达180天
若王小姐因意外住院,从入院第一天起即可获得每日100元的住院津贴保险金,且累计给长达180天
若王小姐因疾病入住重症监护室,从入住第四天起,除享有每日100元的住院津贴保险金外,还将额外获得每日100元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且累计给付长达10天。
若王小姐因意外入住重症监护室,从入住第一天起,除可享有每日100元的住院津贴保险外,还将额外获得每日100元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且累计给付长达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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