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首创安泰附加意外医疗给付保险(PAMR)
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 中荷人寿
缴费方式 年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一年(可以续保至主约结束但不能超过65周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院进行必要的门诊、住院治疗,则我们对被保险人已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实际医药和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但同一次意外伤害事故累积给付的意外医疗给付金额最高以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本附加合同的意外医疗给付保险金额为限。对于当地社会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费用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规定有所补偿、或可从其它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中取得部分或全部的补偿,则我们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被保险人已受补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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