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国泰附加康健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
国泰人寿
保险责任
1.住院日额保险金:〈同一次住院最高给付以180天为限〉 (1).同一次住院30日内,按「住院日额保险金」1倍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 (2).同一次住院第31日(含)以上的日数,按「住院日额保险金」增加一倍给付。 注:因精神疾病住院最高给付90天。但同一次住院给付实际住院日数,最高以180日为限。
2.重症监护病房、烧烫伤病房保险金(另外给付) 被保险人经医师诊断而住进加护病房或烧烫伤病房时,除住院日额医疗保险金外,另按被保险人投保之「住院日额保险金」的2倍乘以实际住进重症监护病房或烧烫伤病房的日数,给付「重症监护病房、烧烫伤病房保险金」。但同一次住院给付实际住院日数,最高以180日为限。
3.术后疗养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害,经医师诊断在住院期接受手术者,将按被保险人投保之「住院日额保险金」乘以5倍给付。
4.紧急医疗转送保险金:〈同一次住院以给付1次为限〉 以救护车紧急医疗运送至医院接受住院治疗者,按「住院日额保险金」的2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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