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保险公司 中航三星人寿
投保年龄 6周岁~60周岁,可续保到64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
保障期限 1年。
产品特色 保费更低,保障更高; \n等级手术,保障合理; \n一年短期,灵活续保。
保险责任 在附加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60日后发生的疾病(续保不受上述60日限制),或因遭受意外伤害须在医院内实施手术治疗时,本公司按以下方法给付手术津贴保险金。 手术津贴保险金=投保份数×1000元/份×给付比例 同一保险单年度内,本公司最多给付5次手术的手术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实施手术治疗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醉酒、斗殴; 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的行为;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件的机动交通工具;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导致意外; 不孕症治疗、人工受孕、怀孕(含宫外孕)、产前产后检查、分娩(含难产)、流产、引产、避孕、绝育手术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之并发症; 先天性疾病、未告知的既往症、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被保险人进行美容手术、外科整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视力矫正治疗; 被保险人进行健康检查、疗养、特别护理、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被保险人的脊椎间盘突出症;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翔翼、蹦极跳、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的运动或特技表演、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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