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30岁。投保了友邦康安一生保险计划,保险金额为100元。该保险计划付费年限为20年,年付保险费3,510元。
陈先生在35岁时因肠炎住院5天,45岁时因阑尾炎住院10天,54岁时因交通意外住院15天,之后平平安安,至91岁高龄身故(已过保单周年日)。其一共获得理赔金额为:
1)35岁时因肠炎住院5天,共获得的赔偿有:住院给付金100元×5天=500元、出院康复保险金500元×50%=250元、健康增值保险金(500+250)元×25%=187.5元
2)45岁时因阑尾炎住院10天,共获得的赔偿有:住院给付金100元×10天=1000元、出院康复保险金1000元×50%=500元、健康增值保险金(1000+500)元×25%=375元
3)54岁时因交通意外住院15天,共获得的赔偿有:住院给付金100元×15天=1500元、出院康复保险金1500元×50%=750元、健康增值保险金(1500+750)元×25%=562.5元
4)在陈先生70岁的时候,还可以获得一笔生存现金,金额为45500元;71岁至91岁时,每年可以获得1500元生存健康金,共计31500元。
5)陈先生91岁身故时,公司向受益人赔付了18500元的身故保险金。
(作者:王莉芬 广州 友邦保险)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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