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康健华安住院费用医疗保障计划
产品亮点:年年购买有优惠住院前后门诊报销社保外用药报销
适合人群:关注住院医疗费用的人群
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续保至64周岁)
保障期限:1年(每5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保障区域:境内
保障权益
住院医疗基本保额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60天)后因病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保险金额范围内:(1)如被保险人已有社保,且社保已按有关规定承担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5%的比例承担,但与社保承担的医疗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实际医疗费用;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保,或虽有社保但社保未承担任何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0%的比例给付。(责任延长期最长至保险期间届满后30日;累计给付天数最长可达180日)。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基本保额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60天)后患病并在医院住院治疗的,对于住院前14日和出院后14日与住院相关的门急诊费用,在保险金额范围内:(1)如被保险人已有社保,且社保已按有关规定承担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5%比例承担,但与社保承担的医疗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实际医疗费用。(2)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保,或虽有社保但社保未承担任何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0%的比例承担(保险期间届满时未出院,且不续保,出院后14日的门急诊,不承担保险责任;特殊疾病门诊除外)。
特殊门诊医疗基本保额被保险人等待期(60天)后在医院接受门诊癌症放化疗、门诊肾透析或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对于每次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保险金额范围内:(1)如被保险人已有社保,且社保已按有关规定承担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5%的比例承担,但与社保承担的医疗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实际医疗费用。(2)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保,或虽有社保但社保未承担任何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0%比例承担。
等待期-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患病,并因该疾病住院治疗或门诊治疗的,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60日,保险均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意外伤害没有等待期。
1、突破社保限制:医疗费用不受社保药品、社保医疗项目和医疗材料目录限制,保额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皆可报销。
2、尊享特需医疗:除普通住院部外,在特需部或外宾部住院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均可报销。
3、五年保证续保:成功投保后,即可享受连续五年的的保证续保,即在此五年间,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您的续保申请。
4、专业医疗服务:产品与专业医疗管理机构合理对接,让您私享专业化的第二诊疗意见,人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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